各培养单位,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附件2),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休学的研究生)。
二、获奖比例及奖励额度
1.临床(口腔)医学研究生
一等学业奖学金占在校人数的10%,奖励金额1.2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占20%,奖励金额0.8万元;三等学业 奖学金占40%,奖励金额0.4万元。
2.非临床(口腔)医学研究生
一等学业奖学金占在校人数的10%,奖励金额1.2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占20%,奖励金额0.8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占70%,奖励金额0.4万元。
三、名额分配
各培养单位名额分配见《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
额分配一览表》(附件3)。
四、 评选要求
1.个人申请。10月12日前,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学业奖学金,如实填写《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和《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申请情况表》(附件6),同时向所在的评审单位(评审单位见附件4)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的各项成果有效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注意:评审单位在研究生院的那部分学生个人申请材料,须经导师签字、培养单位审核原件,培养单位在审核之后请及时把相关原件还给学生本人,并在10月17日前将这些研究生个人申请材料的纸质版(申请表、个人申请情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和附件7《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
2.培养单位评选。各评审单位成立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单位负责人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初步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定。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情况进行审核,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最终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及等级,并于12月31日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研究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重 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
要求,遵循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杜绝弄虚作
假。
2.请各培养单位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按要求组织申报,分年级、分类别(规培、非规培)开展评审,请于10月25日前完成初评、公示,并将本单位《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7)和《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校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021年级 王老师 0552-3175070
2022年级 张老师 0552-3175107
邮 箱 :yjsy1108@163.com
附件:
1.《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 行 ) 》
3.《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4.《2021级、2022级研究生基本信息表(含评审单位)》
5.《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6.《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申请情况表》 7.《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8.《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模板 )
9.《论文分类表》
10.《科研项目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