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

    各培养单位,全体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附件2

    二、评选对象

    20212022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金

    名额36名,2万元/生。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实填写《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人个人情况表》(附件4),同时在附件3后须提交不少于500字的个人优秀事迹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给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在审核之后请及时把相关原件还给学生本人,申报材料的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915日。学生材料上报各培养单位截止时间为2023915日。

    2、各培养单位根据《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严格审核研究生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2023922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申请表、个人情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附件5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排名汇总表》以及《2023年国家奖学金初审报告》(附件5和初审报告均需要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学校研究生院,逾期不候。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公示、上报。

    五、相关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欠缴学费、在读期间平均成绩低于80分、考试科目有不及格的研究生及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处理的研究生无评选资格。

    3、填报说明:

    1)个人优秀事迹说明需500字以上,字体:仿宋,三号,行间距固定值18磅。

    2)在个人优秀事迹说明后面要附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给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其中SCI等网上检索的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

    3)所有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明细表给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培养单位在审核之后请及时把相关原件还给学生本人,复印件明细表需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盖章,明细表和所有复印件需盖骑缝章。

    4)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封面标明研究生姓名、学号、专业、导师姓名、培养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学校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年级办公室(办公楼A213) 张老师

    电 话:0552 3175107

    邮 箱: yjsy110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

    附件3《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人个人情况表》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排名汇总表》

    附件6《论文分类表》

    附件7《科研项目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