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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来源:

各培养单位,全体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附件2

 二、评选对象

 20192020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金

名额29名,2万元/生。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实填写《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人个人情况表》(附件4),同时在附件3后须提交不少于500字的个人优秀事迹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材料的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1915日。学生材料上报各培养单位截止时间为2021915日。

 2.各培养单位根据《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严格审核研究生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2021924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申请表、情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附件5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排名汇总表》、《2021年国家奖学金初审报告》报送学校研究生院,逾期不候。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公示、上报。

 五、相关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欠缴学费、在读期间平均成绩低于80分、考试科目有不及格的研究生及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处理的研究生无评选资格。

 3.填报说明:

1)个人优秀事迹说明需500字以上,字体:仿宋,三号,行间距固定值18磅。

2)个人优秀事迹说明后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其中SCI等网上检索的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

3)所有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需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盖章,明细表和所有复印件需改骑缝章。

4)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封面标明研究生姓名、学号、专业、导师姓名、培养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学校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年级办公室(办公楼A213)张老师

电话:0552-3175107

邮箱: yjsy1108@163.com

特此通知。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