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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9 来源: 浏览: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6〕4号)以及《蚌埠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

第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将在蚌埠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4月1日-4月3日,各学科专业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如有变动,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需提交材料

按照《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材料的通知》(https://yjsy.bbmu.edu.cn/info/1049/8042.htm),将提前准备好的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于3月31日上午9:00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所在学院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报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姓名”;或加入学院指定QQ群后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考生报到时需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学院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要求

1.考生复试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到时需进行人证识别,通过后方可复试。

2.诚信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如有材料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必要环节,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期间禁止拍照、录音、录像,禁止将复试内容相关信息泄露、公布或传播,若有违反,我校将追究其责任。

4.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复试规定。

五、注意事项

1.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有关事宜,所有涉及金钱的事项,考生务必保持警惕。

2.各考生复试前应调整心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梳理与回顾,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请广大考生和我们一起营造良好的复试氛围。

3.我校将陆续发布复试相关信息,请考生耐心等待并密切关注学校官网、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蚌埠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等上述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温馨提示等。如遇特殊事宜请提前和所在学院联系,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4.复试期间天气情况

附件: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