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障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蚌埠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校字[202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十二期研究生导师培训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2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2年12月3日(周六)8:30-11:30
三、培训方式
本次导师培训会,采用钉钉线上平台,链接会提前公布在工作群。
四、培训日程
时间 |
主讲人 |
报告题目 |
8:30-8:40 |
周建美 |
开场介绍 |
8:40-9:20 |
吴学森 |
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新要求学习体会 |
9:20-9:50 |
周继红 |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与实践 |
9:50-10:40 |
王震寰 |
科学技术的伦理和道德 |
10:40-11:20 |
陈卫东 |
研究生导师的地位与作用 |
五、相关要求
1.参会人员需提前进入钉钉群,将群内名称修改为“学院(医院)—导师姓名”。
2.各培养单位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导师培训的考勤工作,请于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培训的导师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颁发导师培训证书。
3.各学位点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开展导师培训工作,可以采取专题讲座、研修交流会、经验分享会等多种形式,着重导师思想政治教育、人文素养、心理疏导、沟通技能、指导能力等方面的培训,请各学位点在2023年元月1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并将《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总结表》(见附件)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马莹晔老师 电话:0552-3175107
附件:
1 2022年各培养单位新增导师名单
2 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