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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来源:

    各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20号)文件要求,现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度立项且通过学校中期检查的建设项目及2022年申请延期的项目,包括:研究生导师海外研修、研究生名师工作室、线下示范课程、线上示范课程、线上线下混合示范课程、全英文/双语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省级研究生规划教材(见附件1)。

    研究生学术创新、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将另行通知。

    二、验收内容

    以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内容为准。

    三、验收方式

    (一)校内验收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立项项目任务书和中期检查情况,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结论“优秀”的项目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省级检查

    省教育厅将依托省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部分集体项目进行省级结题验收。

    三、材料报送

    (一)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至各学院(医院)材料

    1.《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2.建设成果相关支撑材料;

    3.已审核通过的项目任务书、中期检查任务书;

    4.制作结题汇报PPT,重点介绍项目执行情况(对照项目任务书)、项目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

    (二)各学院(医院)提交至研究生院材料

    1.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加盖公章,见附件3);

    2.各项目材料汇总电子版(每项均包括项目任务书、中期检查任务书、结题报告书及汇报ppt)。请各学院(医院)于2026年4月9日前将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byyjsb@163.com。

    (三)结题报告书上传管理系统

    研究生院组织验收工作完成后,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4月16日将结题报告书上传至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http://ahjyt.researchplus.cn/),登录账号及密码与原申报时一致。

    五、有关要求

    1. 各学院(医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引领,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2. 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填写《研究生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见附件4)。延期结题报告须与其他结题验收项目材料一起报送研究生院。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各学院下一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项目数的重要依据。

    3. 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均以项目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真实具体,文字材料言简意赅。

    4.请各学院(医院)严格把关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学位点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附件:

    1.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

    3.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样表)

    4.研究生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