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各有关学院(医院):
根据《蚌埠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25]3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保证我校202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10月28日前,统招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完成教学实践、学术活动、文献阅读、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开题结果录入和中期考核等各项登记后,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医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同等学力同学无需进行系统操作。
10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请各学院(医院)在各专业点范围内,组织有关专家听取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报,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专家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并将预答辩记录填写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1)相应栏中。
二、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10月31日前各学院(医院)按照《蚌埠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格式要求》(附件2)审核学位论文,并将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检测汇总表(附件3)统一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bbyxyxwb@126.com)。注意:检测内容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须为word文档,并用以下方式命名:学号+专业+姓名。
如总复制比≥45%(去除本人已发表复制比,下同),确定为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延期一年答辩;若复制比高于15%且小于45%,则进行修改,修改完成经导师同意、学院(医院)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复制比检测,若第二次仍高于15%,则本次不再送审。
复制比检测合格者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确认书》(附件1-2),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并在确认书上签字,所在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查,签字盖章后原件交研究生院,复印件存档备查。
三、论文盲审
11月4日前已通过学位论文检测的研究生按照盲审论文格式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见附件1-3),经各学院(医院)审核后,将pdf版盲审论文按照要求上传盲审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学位论文评阅全部采取双盲评阅方式,不公开送审单位和评阅专家,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及相关信息。注意:检测通过的查重版学位论文与盲审版学位论文(含综述)均需经导师审核同意,且正文与检测通过的查重版保持一致。
盲审通过的研究生也应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填写《蚌埠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见附件4),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资格审查环节。
四、资格审查
11月20日前各学院、医院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审核清单(附件5)收取学生材料并进行审核,11月22日前将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和《答辩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bbyxyxwb@126.com)。同等学力及非直属附属医院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的答辩申请材料请同时报送研究生院。
本次上交的研究生科研工作簿,应包括研究生在科研过程获得的原始资料的直接记录及对记录的相关分析,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各学院(医院)必须对其进行认真审核。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答辩申请材料进行抽查,研究生科研工作簿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五、论文答辩
1. 由各学院(医院)负责组织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前一周必须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附件1-4)、《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7)报送研究生院,经校硕士学位办公室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未经审核本次答辩无效。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医院)应及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院将在校园网上发布答辩公告并根据情况安排相关专家检查督导。
2. 12月5日前完成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填报《蚌埠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附件4);答辩委员会秘书及时整理记录材料,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尽快交到各学院(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各学院(医院)将答辩结果及时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3.答辩程序及相关要求依据《蚌埠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文件执行。
六、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蚌埠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组织实施。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进行答辩,但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方可申请学位。
1. 12月6日前按照申请学位评定材料清单(附件8)顺序排列,研究生将有关材料上交各学院(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pdf格式,不超过50M),核对学位授予数据,提交预毕业申请。
2. 12月9日前,各学院(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按照申请学位评定材料清单审核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位申请人提交材料,就是否授予学位给出初审意见;并将研究生学籍存档资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及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9)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bbyxyxwb@126.com)。
同等学力所需表格见附件10。
八、其它事项
2025年下半年的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请各有关学院(医院)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落实,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
2.蚌埠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格式要求
3.学位论文检测汇总表
4.蚌埠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
5.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审核清单
6.答辩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
7.论文答辩安排表
8.申请学位评定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
9.答辩结果汇总表
10.同等学力答辩及学位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