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 4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 46号)文件要求及学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省级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及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由各学院(医院)负责组织,5月23日前完成结题工作,结题范围为2023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和省级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准备
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查验相关结题材料,检查内容包括结题报告书、研究生实验记录本、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清单、项目整体实施情况等,对项目作出明确结题评定。注意: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未标注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结项成果不被认定为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结题报告后应附相关成果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5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结题检查项目需提交申报书、计划任务书、中期检查任务书(附件2)、结题报告书(包括相关成果)及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各两份。
结题通过的同学即可进行相应报销工作,具体要求和流程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52-3175107 联系人:马老师
附件:
1.安徽省高校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名单
2.安徽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任务书
3.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
4.省级研究生学术创新及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结题考核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