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4 来源:

    各学位点、各有关学院(医院):

        根据《蚌埠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25〕3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汇总学位申请材料并审核

     6月3日前按照申请学位评定材料清单(见附件1)顺序排列,研究生将有关材料上交各学院(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并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PDF格式,不超过50M),核对学位授予数据,提交预毕业申请。各培养单位按照申请学位评定材料清单对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6月5日前,各学院(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将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和研究生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各学位点,6月9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价,就是否授予学位给出初审意见;并将研究生学籍存档资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及答辩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bbyxyxwb@126.com)。

     同等学力所需所有表格,见附件3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出席人数需超过三分之二)按照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委员超过半数通过,方可授予学位。

     2025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须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请各有关学院(医院)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落实,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申请学位评定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

      2.各学院(医院)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

      3.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