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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来源:

    各培养单位,全体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附件2

     二、评选对象

     20192020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金

    名额29名,2万元/生。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实填写《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人个人情况表》(附件4),同时在附件3后须提交不少于500字的个人优秀事迹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材料的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1915日。学生材料上报各培养单位截止时间为2021915日。

     2.各培养单位根据《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严格审核研究生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2021924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申请表、情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附件5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排名汇总表》、《2021年国家奖学金初审报告》报送学校研究生院,逾期不候。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公示、上报。

     五、相关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欠缴学费、在读期间平均成绩低于80分、考试科目有不及格的研究生及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处理的研究生无评选资格。

     3.填报说明:

    1)个人优秀事迹说明需500字以上,字体:仿宋,三号,行间距固定值18磅。

    2)个人优秀事迹说明后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其中SCI等网上检索的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

    3)所有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需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盖章,明细表和所有复印件需改骑缝章。

    4)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封面标明研究生姓名、学号、专业、导师姓名、培养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学校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年级办公室(办公楼A213)张老师

    电话:0552-3175107

    邮箱: yjsy1108@163.com

    特此通知。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