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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2018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初步建设规划 及上报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来源:

    2018年我校获批新增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即生物学、医学技术、药学和2个专业学位类别,药学和护理。

    为做好2019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制定工作,更好地进行学位点的建设规划,请5个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准备学位点初期建设相关资料,学校将于7月中旬左右召开专家论证会。

    1、确定学位点负责人。

    2、确定学科方向(按照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各学科方向带头人、各学科师资。注意: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三年后必须接受国家专项评估,所以应参照专项评估要求进行学位点建设工作。

    3、确定本学科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

    1)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及考核、培养方式方法、学位论文工作等。

    2)学位授予标准包括基本知识要求、基本素质要求、基本学术能力、学位论文要求、学位申请与授予等方面。

       3)拟定招生简章。注明专业代码、名称、研究方向、拟招收人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及是否接受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专项招生生源等。参见2018年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拟定培养流程及培养手册,注意应体现学科特色及培养方式,参照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流程及培养手册进行相应调整。

    4、制定学位点三年建设规划。专业学位授权点应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制定基地遴选与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实践基地管理体系,建立实践基地全过程参与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基地评估等。

       

                                              研究生院

                                             20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