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系: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蚌埠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加大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决定相关政策。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遴选工作办公室和遴选监督办公室。
各相关学院(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推免生的遴选工作,制定本部门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组织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各学院(系)遴选工作小组名单、综合考核专家组名单及实施办法需报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整个推免生遴选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国家普教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免费医学定向生)。
(二)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强和历史使命感。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突出的专业能力。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奖);
(2)在校期间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无不及格,且前三年(四年制)或前四年(五年制)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平均成绩(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排在本专业所有学生前30%;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4)通过国家或省计算机水平二级考试及以上。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综合素质较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在校期间违反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
(2)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
四、推荐名额的分配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计划,根据各学院(系)本学年度毕业生人数,综合考虑专业状况、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学科、学位点分布以及学科发展需要等,确定各学院(系)推荐名额。
五、推免生名单的确定
1、各学院(系)对申请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综合评定总成绩=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综合考核总成绩×30%。
3、各学院(系)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依据综合评定总成绩进行排名,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
4、拟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呈报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六、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8月25日前,各学院(系)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及实施细则报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并将实施细则进行公示,积极做好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宣传和组织;
2、8月27日-8月3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蚌埠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8月31日-9月2日,各学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4、9月5日左右,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计划确定各学院(系)的推免生名额,各学院(系)根据的推免生名额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学生名单(附件2)报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并在本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
5、9月6日-9月8日,各学院(系)组织综合考核工作,按照学生综合评定总成绩排名,择优遴选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附件3)报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并在本部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6、9月10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7、9月23日前,学校将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上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七、推免生遴选工作要求
1、推免生遴选过程,要切实遵守政策,严格推免条件,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2、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综合考核全过程要进行录音、录像。学校将组织成立巡视组到各学院(系)综合考核现场进行巡视。
4、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相关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涉密相关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5、本年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遴选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推免生遴选工作。
6、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相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逾期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需加盖部门公章报送遴选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周继红,联系电话:0552-3175072),电子材料发送至专用邮箱(byyjsb@163.com)。
7、各学院(系)的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综合考核学生名单、综合考核的时间安排和内容形式、考核结果及推荐名单等信息须及时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8、遴选监督办公室对推免生遴选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遴选监督办公室进行举报(监督电话:0552-3175027,邮箱bbmcjw@126.com)。
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1. 蚌埠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 蚌埠医学院2019年推免生综合考核名单
3. 蚌埠医学院2019年推免生遴选情况汇总表
蚌埠医学院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