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2018级、2019级硕士研究生:
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附件2)
二、评选对象
2018、2019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金
名额23名,2万元/生。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实填写《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人个人情况表》(附件4),同时在附件3后须提交不少于500字的个人优秀事迹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材料的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学生材料上报各培养单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
2、各培养单位根据《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严格审核研究生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2020年9月26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申请表、情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排名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学校研究生院,逾期不候。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公示、上报。
五、相关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欠缴学费、在读期间平均成绩低于80分、考试科目有不及格的研究生及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处理的研究生无评选资格。
3、填报说明:
(1)个人优秀事迹说明需500字以上,字体:仿宋,三号,行间距固定值18磅。
(2)个人优秀事迹说明后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其中SCI等网上检索的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
(3)所有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需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盖章,明细表和所有复印件需改骑缝章,请仔细检查个人所有申报材料。
(4)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封面标明姓名、学号、专业、导师、培养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学校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年级办公室(办公楼A210)裴老师
电 话:3175070
邮 箱: yjsb5070@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
附件3《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人个人情况表》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排名汇总表》
附件6《论文分类表》
附件7《科研项目分类表》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9月9日